2025 年 12 月 13 日,華映科技 (集團) 股份有限公司(證券代碼:000536,證券簡稱:華映科技)發布公告稱,公司與中華映管 (百慕大) 股份有限公司、大同股份有限公司、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的 30.29 億元合同糾紛訴訟,經最高人民法院二審(終審)判決勝訴,法院裁定駁回上訴、維持原判。
訴訟背景與一審情況
該訴訟最早由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 月 4 日立案受理,華映科技為一審原告。案件審理過程中,公司追加大同公司及中華映管為共同被告。福建省高院作出的一審判決顯示,華映百慕大需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華映科技支付業績補償款 30.29 億元,大同公司、中華映管對該筆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,案件受理費、司法鑒定費、財產保全費由三被告共同負擔。
上訴進程與終審結果
一審判決后,華映百慕大與大同公司不服判決結果提起上訴。后續因華映百慕大未按時交納上訴費,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其上訴按自動撤回處理。2025 年 12 月 12 日下午,華映科技收到最高人民法院《民事判決書 (2024) 最高法民終 86 號》,判決認定一審判決事實清楚、適用法律正確,駁回大同公司的上訴請求,維持原判。根據終審判決,二審案件受理費 1518.6939 萬元由大同公司單獨負擔。
案件影響與公司提示
華映科技表示,本次終審勝訴預計將對公司經營發展產生積極影響,公司將根據判決后續執行情況及相關會計準則,進行相應會計處理,具體財務影響以后續核算結果為準。公司將依據判決積極主張權利,持續關注執行進展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
公告同時披露,截至公告發布日,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其他應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訴訟、仲裁事項;尚未披露的小額訴訟、仲裁事項涉及金額約 4100.30 萬元,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3.16%。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,所有信息以公司在《證券時報》《中國證券報》《上海證券報》《證券日報》及巨潮資訊網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披露的內容為準,注意投資風險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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